十堰市2024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
【资料图】
开始了!
申报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
各县(市、区)城区内
建成年代较早
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
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
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含单栋住宅楼)
申报原则
坚持“自下而上、自愿申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结合当地财政收入水平及居民改造意愿,由各县(市、区)组织申报。
申报时间安排
1.2023年4月30日前,各地以政府文件形式将2024年改造计划,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2.2023年5月10日前,各地按初审意见修订计划,以政府文件形式将2024年改造计划及完整材料清单,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2023年5月27日前,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申报材料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住建厅。
工作要求
1.六项申报资料。省住建厅明确申报资料包括: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汇总表及明细表、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附项目基本情况及工程总价表)、年度计划小区位置关系平面图、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申请书、年度改造计划管理方案。
2.六个前置条件。省住建厅明确项目生成要达到“六个前置条件”:各街道、社区要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将成立小区党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居民公约、同意拆违、同意出资、同意后期物业管理等作为申报计划重要依据。
3.四个审核要点。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县(市、区)2023年项目开工率、全省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平台得分率、2022年项目资金支付率及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等四个要点,对政策和工作落实好的地方优先支持。
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电话:
茅箭区:0719-8782977
张湾区:0719-8618736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0719-8310912
郧阳区:0719-7228311
丹江口市:0719-5222772
郧西县:0719-6227106
竹山县:0719-4221182
竹溪县:0719-2726889
房县:0719-3250623
武当山特区:0719-5667968
来源:十堰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