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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月25日),本报从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获悉,由于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北京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近日被处罚。
据悉,经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北京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存在将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4月4日,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条款,对北京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510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北京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罚款26010元的行政处罚。
据爱企查显示,北京方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科技楼6层,法定代表人为隋小东。(文|中国基建报 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