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暂行)的通知》(剑党办发〔2013〕54号)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我县城关中、小学面向全县乡镇及以下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遴选教师58名,具体遴选岗位详见《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按需设岗、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
(资料图)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在剑河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牵头,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遴选职位
因县城关中小学教师紧缺,为化解剑河县岑松小学等超编学校的教师,部分岗位仅限超编学校(学区)教师报考,详见《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本县内乡镇及以下学校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县城关学校教职工除外)。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师德,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办事严谨细致,能吃苦耐劳,有团队意识、大局观念强。
3.学历及资历。
(1)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符,有初级中学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学科相符,有小学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45岁以下,即1978年8月19日及以前出生。
5.截止报名结束时间在乡镇工作岗位年限须满三年(特岗教师须转正满三年以上,即2020年及以前转正的教师,调入人员以县人社局调入文件时间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7.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岗位。
8.除具备上述7个共性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被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书面通报批评的。
6.未经所在单位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
7.定向签约到基层学校的免费师范生服务年限不满的。
8.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遴选信息
遴选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遴选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855—5227633。
3.报名时需交材料:
(1)《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1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当场核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当场核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当场核查原件),收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蓝底标准彩色照片2张。
(6)《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1份。按照业绩量化表提供近三年的业绩材料。以报名当日提供业绩量化项目材料为准,否则视为无,过后补交无效,以零分记。
(7)《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聘用承诺书》。
4.报名时必须本人到场签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报名时当场进行,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布3天。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实行百分制,采取报考学科相关知识组织考试,笔试成绩占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50%(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3.笔试人员于2023年8月22日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3天,对无异议者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以内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面试人员于2023年8月26日下午14: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在面试现场设立候考室、备考室、面试室。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内容:专业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
5.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原则上分在同组同场面试。若应考人数较多则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面试要求: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
八、业绩量化分
1.年度考核: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每年度加0.2分。
2.教学技能:在2021年1月1日至截止报名时间期间获得的教学技能 (优质课),按教育行政部门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州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仅以最高的一次获奖计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同一内容取最高级别获奖的加分。
3.表彰(表扬)奖励:在2021年1月1日至截止报名时间期间获得的表彰(表扬),按国家级2分、省级(或教育部)1.5分、州级(或省教育厅)1分、县级(或州教育局)0.5分、乡镇级(或县教科局)0.2分予以加分,仅以最高的一次表彰(表扬)计分,最高不能超过2分。
业绩量化按《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总分为4.6分,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
九、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及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业绩量化加分,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办公平台及公示栏向社会同时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遴选对象确定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综合成绩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参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遴选对象。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遴选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遴选对象,若笔试、面试、业绩分数均相同者重新进行笔试,取笔试分数高者为遴选对象。
十一、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和科技局牵头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调动
县教育科技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公示,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程序免去拟调动人员现任职务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岗位聘用管理
通过遴选进入新单位的教师,应在调入单位开展岗位聘用,其岗位聘用按照调入学校设置岗位数的空岗数及学校的岗位竞聘方案开展岗位竞聘;若符合中、高级岗位聘任条件,但学校又无中、高级岗位空缺数或中、高级有空岗在竞聘时落聘的人员,则聘任到初级岗位,且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在报名参加遴选时本人提交岗位聘用承诺书。
十四、工作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县纪委县监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遴选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河县委编办、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研究后上报剑河县人民政府审定。各项政策咨询由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统一解答。
咨询电话:5227633。
附件1:2023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3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3:2023年剑河县城关初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
附件4: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聘用承诺书
附件5: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各学科专业目录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3年8月11日
来源:剑河县人民政府网